第115章 七杀碑,男儿歌,杀蛮令!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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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言道:遇事不决,量子力学。

对于超出自己认知范围内的东西,世人最习惯的做法,就是将其神化。

姜承乾在大秦九州的范围内,如今就是最炙手可热的神话。

但因为这场辉煌大胜、逆天神话而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,却并不止魏无羡和公孙起。

还有此战最大的苦主,在后世被称为“百蛮末代国主”、“蛮夷送葬者”的狼主慕容龙铖。

但是在收到姜承乾送回来的“漠北解决方案”的时候,帝乙和陈貂寺却都有些不知如何下手。

只因姜承乾这尊大秦新帅、新晋秦王所发回来的奏书。

只看标题就让人顿觉血腥味扑鼻,让人不寒而栗、遍体生寒。

奏书曰:杀蛮令!!!

开篇第一句,就是:天生万物养人,人以文明祭天,唯蛮夷之辈,徒具人形、如同野兽,生养天地间,无一物与天,杀!杀!杀!杀!杀!杀!杀!

七个杀字,好似尸山血海,酷烈杀意扑面而来。

不止是在奏书中,姜承乾还专门在雁门关外的恢宏京观边上,立下了一块高台石碑,来刻画这篇杀气滔天的雄文。

只从这“七杀碑”中,帝乙和陈貂寺,就仿佛看到了人头滚滚、尸积如山、血流成海的残忍画面。

更遑论,紧随“七杀碑”的“男儿歌”,更是将姜承乾杀心如铁、杀意已决的酷烈,彰显得淋漓尽致。

男儿行,当暴戾;事与仁,两不立。

男儿当在杀斗场,胆似熊罴目如狼。

生若为男当杀人,不教男躯裹女心。

仇场战场一百处,处处愿与野草青。

男儿莫战栗,有歌与君听:

杀一是为罪,屠万是为雄;屠得九百万,即为雄中雄。

“男儿歌”后,又是一篇针对百蛮诸部的“檄文”。

百蛮诸胡,沐猴而冠,形同禽兽,杀之如杀一狗。

今我诛蛮,三千破百万,斩首四十万以筑京观,收降三十万充为奴隶,遂拜秦王、天下皆誉。

何也?唯二字:杀蛮!

犯我强秦天威者,虽远必诛!

我大秦男儿,当横行漠北,杀绝蛮胡,非此不足以为我大秦男儿,不配为九州华族。

今我奉人统、执天行,特此昭告天下曰:杀蛮!杀蛮!杀蛮!

一言蔽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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