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4章 敬自己三两黄昏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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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没有喝醉,居然睡得很沉,也可能这几天长假差点车祸,劫后余生吧!

昨晚理了个发,烫了头发,我是很懒的人,最讨厌理发,所以一直留长发。

其实一个喜欢搏击斗殴的人留长发是很容易被对手抓住头发狂踢的……

还好,无数次斗殴,也没被人抓住头发暴揍,都是我揍人,所以还是一直留长发,留到了不惑之年……

墓靴风云部分写完了,五十多万字,应该完结,还是凑一起写了后半部分穿越冒险,下南洋打捞沉船。

这是和以前风格截然不同的两个故事,换地图了……

六爷娶了两个女人,他六十多岁时候出家两年,七十岁的时候,他还俗出山去解救苍生,带着子孙投身革命!

六爷的故事基本结束了……

下部分是张文龙的故事。

给朋友打电话聊天,说下半部分南洋寻宝,本来是想把陈二爷写死的,葬身孤岛。

朋友也说,陈二爷和六爷太像了,应该写死一个,也许更有泪点。

早上清晨醒来码字,还是心有不忍,虽然世事无常,还是顺其自然吧……

懒得起床,无聊刷着短视频,被一首歌打动了……

我听说落叶扰乱了清晨,

我听说寒风吹乱了黄昏

是谁在夜里傻傻的等……

等一个可能的不可能?

我听说时间淹没了琴声,

我听说现实捉弄了青春。

寂寞的巷尾孤独的人……

孤独的人守着孤独的灯!

我听说昨夜的风吹灭了路灯……

我听说路过的人扛起了认真,

我听说你脸上爬满了皱纹。

我听说你始终还是一个人……

我听说你在夜里弄丢了灵魂,

我听说你把眼泪藏进了肚中,

我听说你也偶尔看一看天空,

我听说你也把苦酒一口闷…~

敬自己三两黄昏!

手机一首歌循环了无数遍,可能歌词突然入了心,我居然学会唱了……

二十年不读书了,这个冬天心血来潮码字,也是想给这个寒冷冬天留点记忆,写了六十万字了,还是单机呢,也没人看,我还很高兴,这样正好可以写点日记和乱七八糟的往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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