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抄经书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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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卖琉璃碗的钱终于算是落袋为安了,如今家里也算小有家底,不用做什么都捉襟见肘了。林建邦也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读书上面。

在现代的林建邦,虽然学历相当的低,小学的毕业证都是求回来的。

但林建邦此人非常的好学,林建邦四五岁的时候酒鬼老爹就喝多了冻死在路边,他娘也扔下他跟别人跑了。

那时开始林建邦到处捡废品养活自己,稍微大一点,每天都能吃个饱饭以后,就去人家学校里面偷听。

在那个年代,书本是最不值钱的东西。学会认字之后,林建邦就把捡来的破书都留下来自己看,后来养成习惯了,就利用一切能利用的零散时间去看书。

长大以后,林建邦更是好学,学的东西还很杂。他会因为别人送了他一对核桃,就去研究跟收藏有关的一切知识。

也会因为跟欧洲打贸易战,花重金聘请财经大学的教授,专门给自己讲了半年的关税。

所以现在既然决定走仕途,要靠科举兴家,那林建邦可就认真起来了。连带的三个孩子都跟着卷了起来。

林晨虽然不耐烦之乎者也,但他的毛笔字已经回到他原来小时候的巅峰时刻。

林晨和林希的毛笔字都是他们的姥爷许咏文手把手教的,许咏文名字后面跟着的称呼可是不少,什么大学教授、史学家、书法家等等等等。

林希好动,小时候坐不住,所以虽然也有功底,但不成风骨。

而林晨则不一样,林晨好静,小时候乖的不行。

林晨的毛笔字尽得许咏文真传,颜筋柳骨羲之行草徽宗瘦金不说传神,至少有其影韵。

相比之下,林瑞就没那么好的优势了。林瑞两岁的时候,许咏文就去世了,所以林瑞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毛笔字。

但这段时间,林瑞也习惯了文言文的语境,用毛笔写字也能写的方方正正了。

林希被许薇来自血脉的压制,每天进玉兰空间练武的时间只有一个时辰,剩下的时间只能乖乖的跟着林晨一起练字。

穿越过来一个多月了,整个林家人除了许薇一个人每天吃着薯片,戴着耳机,拿着平板看电影以外,全都越来越古人化了。

那电影还是林晨在准备全球旅行的时候,许薇让他下载的,许薇嫌弃一个一个网站找太麻烦,就让林晨给她弄点,留着在海上无聊时候看的。

林晨问许薇要看什么类的,许薇说都行。林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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