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房租涨价案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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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日,天朗气清、惠风和畅。傍晚下衙之后,便带了诸位夫人和侍卫,便装出游。游到京城边上一个地方,却见繁华的都市,到了这里,有些店铺还是关闭的,显得冷冷清清,这就奇了。于是,上前去问一位老年店主。老人回答说:“房价飞涨,店家不堪其负,都交了房,另谋生路去了。”

我又问道:“那店家您怎么还坚守着?”

老人回答说:“我这是房租尚未到期,提前退租房东肯定不会退钱,所以凑合着,等房租到期,也要另谋出路了。”

我听了,的确吃了一惊。我这些年只管军队,地方上之事毫无涉猎,想不到情况如此严重。于是,回来后调阅相关资料,才知道,原来宋代的商业经济得到很大发展,物价也与日俱增,这也包括房价,尤其是如首都汴京等大城市,“重城之中,双阙之下,尺地寸土,与金同价”。房价高得非一般百姓不敢问津,包括一些官员在内,多数在大城市谋生的百姓只能租房子住。然而,房租“水涨船高”。

在宋代城镇中,平民被称为坊郭户,并以财产为标准分为主户、客户,坊郭主户就是在城里有房产、经济条件好的居民。坊郭客户则是上无片瓦、下无插针之地,在城里买不起房子的经济条件较差的平民,他们是城镇租房子的主要群体。而城镇的房舍大小、多少也是宋代区分坊郭主户等级的一个重要标准。实际上,宋代城镇民间房东的组成就是城镇中有房产出租的坊郭主户,以及有房产出租的权贵官宦人家。

当时有一批在城镇中没有固定职业,专门靠出租房子过活的人,被叫做“掠房钱人”:家里有几间空房子打理打理,租给有需要的人,全家生活就有着落了,一般来说,这是城郭主户中的普通百姓。这种情形不少,在当时自发形成了新的行业叫“庄宅行”,成了那些有房人的新“职业”。小房东的房子少,只是混糊口饭吃。如:北宋名臣欧阳修的报告中提到过,河东路辽州一个小房东,自家开了个饼店,同时也出租房子,“日掠房钱六文”,一个月180 文钱,一年得租金2160 多文。而同时期的苏舜钦在他的文稿中,也提到了民间出租业,他说:“只于京师仕宦及有屋业者取之,岁入不啻百万”。再看北宋末年,一个权贵官宦,因是太后亲戚,得到赏赐极多,在京城等大城镇有很多房产,仅出租房子一项,“房缗钱日二十千”(《宋史》),一天就是 文钱,一年大概在720 多万钱。不比不知道,一比你就能看出,同样是房东,差别可不是一般的大。

宋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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